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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外面好可怕,我想回家(4800字)(2 / 2)

几十年来,也不过只有一千多位模特有这样的殊荣。

没想到,在自己事业巅峰期都未曾企及的目标,居然让儿子带着自己实现了。

梅耶马斯克整晚都在笑。

自己真是幸运啊,生的三个孩子都这么有出息,尤其是大儿子,已经成为了改变世界的大人物。

身为一个母亲,没有什么比这更让她感到骄傲的了。

梅耶马斯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已经快要凌晨了,预备派对也快要结束,梅耶马斯克拿出手机,正要给马斯克的幕僚长山姆打电话,就看到最引以为豪的儿子失魂落魄的向自己走来。

是的,失魂落魄。

虽然其他人不一定能看得出来,但梅耶马斯克看到儿子的第一眼就感觉到儿子身上散发着浓郁的悲伤。

“埃隆?你不是去开会了吗?”梅耶马斯克拉住儿子的胳膊,埃隆马斯克这才缓过神来。

“妈妈~”看到奇装异服的母亲,马斯克的鼻尖和眼眶瞬间就红了,豆大的泪珠点点而下。

“妈妈,外面好可怕,我想回家~”马斯克抱住母亲,嚎啕大哭。

梅耶马斯克:??????

这是又抽high了?

他不是换了个不会引发焦虑症和恐慌症的牌子了吗?

——

纽约时间5月2日,08:00

“太完美了……”梳妆镜前,辛迪克劳馥迷醉的抚摸着自己的脸颊,真想问问镜子自己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人。

足足消耗了四瓶、连续全身使用了两周望舒泪后,辛迪克劳馥的外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镜中的她,已经完全不再是那个五十多岁的中老年白人,整个人的皮肤状态都回到了她三十岁出头的巅峰时期!

不,只说皮肤的话,比她二十多岁皮肤状态最好的时期都要好!

盎迈白人之所以喜欢美黑,并不是他们真的喜欢黑。

客观因素,这玩意儿只有有钱有闲的阶级才能做的起,而且看起来很健康,于是成为了一种阶层潮流象征。

在这方面,沙滩救援队功不可没。这部剧播出之前,迈国美黑的非常非常少。这部剧二十多年前播出后,迅速在全迈掀起了一股美黑的热潮。

主观因素,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皮肤太薄了,稍稍有点皮肤问题,身上脸上就都是红斑,跟起了湿疹荨麻疹似的。

看上去很不健康,也不好看。

美黑后,这方面的皮肤问题就会少很多,至少红斑没有那么明显了。

但美黑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容易得皮肤癌。

白人的皮肤癌发病率本身就比其他族裔高,美黑风行后,皮肤癌的发病率更是直线上升,已经是迈国白人的第一大癌症。

而现在,自己的全身涂上这神奇的“月神之泪”后,不止恢复到了正常的肤色,原本皮肤上那些常见的红血丝、红血团、色板更是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

皮肤细腻得如同刚挤出来的牛奶,不用涂粉底似乎都看不到任何毛孔。

镜中的自己就如同魔戒中的精灵女王一般。

如果不是随着岁月的变迁,肌肉逐渐流失与下垂,还是让自己看上去有些老态。否则说自己现在才二十出头,估计都有人信。

太神奇了!

辛迪克劳馥痴迷的抚摸着自己身上每一片皮肤。

越是美人,越怀念自己年轻的时光。

原本自己只是出于不好推脱的原因,给了罗比迈尔斯一个面子,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大的惊喜。

根据她和洛林诺文的协议,在tga红毯秀之前,她必须提前抵达纽约,入住洛林诺文指定的酒店并深居简出,不能让任何媒体看到她的皮肤状态以及和任何人提到她的礼服造型。

她已经可以想象,当自己出现在红毯上的那一刻,会造成多大的轰动。

这个已经十余年没有被聚光灯照射过的史上第一超模,不由得露出迷醉的神情。

对于女人来说,美丽就是魅力,魅力就是权力,而权力,就是最醇厚的美酒,足以让人迷醉。

“辛迪,安迪到了,去化妆间吧。”一名同样看上去四五十岁,花白头发的白人推开卧室的门,探头说了一句。

辛迪克劳馥的丈夫兰德盖博此前同样是一名模特,后来开始做酒的生意,并且在多年前和乔治克鲁尼一起成立了一家专门生产龙舌兰酒的公司,目前这家公司在高端龙舌兰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数一数二,据说正在和某些酒业巨头谈收购。

“礼服送到了吗?”一进酒店的化妆间,看到自己的造型师安迪沃特森,辛迪克劳馥就急不可待的询问道。

“我刚刚给伊莎去过电话了,她们下午两点会把礼服准时送到,不用担心。啧啧,辛迪,你到底被施展了什么魔法?你的状态看起来比我认识你的时候还要好,这真是个奇迹。”

翘着兰花指的造型师安迪一边摆弄着辛迪克劳馥的头发,一边啧啧称赞。

听到造型师前面的话,辛迪克劳馥就有些焦躁:“怎么下午才能送到?如果穿上不合适,岂不是连调整的时间都没有了?”

这种场合下的高定礼服,很少有嘉宾自己购买,基本都是品牌方借出的,所有权属于品牌方。

因此,为了穿上去更合身、效果更好,这些礼服都会进行临时调整,以确保穿着效果。

不过,辛迪克劳馥焦急倒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她太喜欢那件礼服了。

那件礼服她一周前才见到了一次,如梦幻般的美丽足以让她窒息。

她试穿的时候,甚至因为过于激动而引发了哮喘。

尤其在关灯后,自己就如同被星河环绕,如梦似幻。

而在外层礼服化身透明星河后,就能够看到自己里面穿的无袖吊带礼服,将自己的身材优势展露无遗。

洛林诺文请的这个设计师到底是谁?从来都没听说有这么厉害的设计师。

辛迪克劳馥对所谓的新时尚嗤之以鼻,弄几颗曲别针当项链说是时尚的事情,她是从来都不会做的。

在她看来,这是对时尚和美的亵渎。

在最初,她退掉巴尔曼的礼服时,还有些遗憾,巴尔曼准备的那件亮片礼服虽然不够特别,但设计感十足。

她觉得以今年这个狗屎主题来说,说不定这件不起眼的衣服拍起照来,还能排在前列。

谈不上时尚,但至少不丑啊。

前些日子在米歇尔莫娜汉那里看到了她的礼服,那叫一个丑。

一堆人造革搭配着亮片,再好的造型也扛不住这种低端的廉价感,也不知道是找那个靠炒作出名的独立设计师制作的。

那个傻子还说什么这是生态PU,是用可回收环保材料制作的,听起来实在是太好笑了。

从发型一直到妆容,参加tga的女星们去大都会博物馆之前,一般都要做六七个小时的造型,其中光是发型,可能就要搞两三个小时。

辛迪克劳馥的心思完全没在正在她头发上忙前忙后的安迪身上,手里翻着一本时尚杂志,眼光却不由自主的朝门口瞟去。

“洛林诺文把礼服送到了!伊莎正在楼下。”兰德盖博给辛迪克劳馥带来了她最想听到的消息。

他虽然也需要造型师打理,但男人还是要简单得多,主要是发型稍稍修整一下,眉毛和鼻毛修剪一下,换上衣服基本就差不多了。

伊莎的全名是伊莎贝尔本奈特,以前是ELLE的编辑,被罗比迈尔斯挖来做客户关系总监。

“快点拿来让我看看!哎呦!”辛迪克劳馥听到丈夫传过来的消息,一下子站了起来,安迪手中正攥着几根辛迪克劳馥的头发,一下子就被揪断了。

没过两分钟,两个穿着黑西装的护送人员就抬着一个扁木箱来到了化妆间。

“我的宝贝~”打开密码锁,掀开盒盖,拉下防尘袋的拉链,掀开三层无酸纸,辛迪克劳馥也就是眼珠子没那么大,若是阿曼达在这里说这句话,妥妥就是一个咕噜。

“快!快!快!安迪,动作快一些,我怕我一会儿就要忍不住想要把它穿上了。”

辛迪克劳馥重新坐回化妆椅,强忍住现在就要穿上这件礼服的想法,催促自己的造型师。

“当然,放轻松,我们都知道,你一定会是今晚真正的焦点。”

安迪翘着兰花指,用卷发器又卷起辛迪克劳馥的一撮头发,指了指镜子中的第一超模。

“也许,你可以考虑复出?”

没玩黑猴,就是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