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三,韦恩下午的神学理论课都还没上完,
道格的那只蓝黄金刚鹦鹉就扑腾到了教室的窗台上。
鹦鹉倒是也没乱叫,不过它一会儿磨爪子一会儿“乱啄啄”的,跟个多动症一样,
教授一开始还不想理它,就等着这野鸟自己飞走,
到后边看到不少学生的注意力都被它吸引了过去,赶了几下又没赶走,感觉血压就慢慢上去了。
要是当场递把霰弹枪过去,教授没准直接就想把它给崩了。
韦恩也假装不认识它,竖起课本摆了摆手,示意鹦鹉赶紧自己先离开,
这货先是视而不见,撵都撵不动,
临走前还在窗台那边大喊了一句,“Aye!Boss!”
哼,
我待会回去就放游隼教育它。
琳娜她们今天在学院里一直摆摊摆到了下午,本来是想等派席尔牧师如果有事临时离开学院教堂的话,就找机会潜进去搜查他在学院教堂后边的住处,
结果始终没等到派席尔牧师离开也就罢了,琳娜反而还不务正业地找到了新的乐趣:
“我发现按照这两天的营业额来算,摆摊卖食物的收入好像比侦探社的主业都高,要不然我们干脆改行专门卖吃的?”
你这样算,那利润当然高了……
学院里的平均购买力本来就比较强,大厨卖的东西手艺又好又“新鲜”,
蹭着有芝士有肉的汉堡和热狗,才能在短期内把饮料卖出这么高的溢价,还不用考虑人工费和场地费用的支出。
但现在这样的模式,显然没办法复制和长久经营,
要想把这门生意做起来,市场推广首先就是个问题,然后更重要的,还是综合成本和成品质量的控制,
后两者要是做不好,最后没准越做越亏,除非……
等等,
这好像也确实是条路子啊。
韦恩一边寻思着这个思路的可操作性,一边丢下桑德斯在那里继续留守,登上马车和数零钱数得不亦乐乎的琳娜往侦探社里赶。
……
刚回到侦探社的小院里,道格就迎上来跟韦恩说了悄悄话,
利亚姆和俘虏都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在不考虑特定非凡能力的前提下,侦探社此时的客人,确实就是他们俩跟韦恩所共知的那一位“威斯曼先生”。
既然对方都主动送上门来了,那侦探社要是没点反应,好像就有点不太礼貌了。
让康纳尔跟桑德斯去找对方的仆人和马车夫聊天,画风现在已经不适合上街的戴蒙·麦奎迪,则进到了小院门口的“门卫室”里去看报纸,
韦恩刚走进会客室,就看到了所谓的“威斯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