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一个。
尼禄继续深入城中,寻找起自己的另一个敌人。十几分钟后,满身是血的尼禄忍受着皮肤上微微的刺痒,用这些血再次打开了活灵的大门。她刺痛感的来源是染上的龙血在试图侵蚀她裸露在外的肌肤,不过显然不会成功。这种等级的龙血连略微强化她的体质恐怕都做不到。
江水涌入,大量的水瞬间将尼禄包裹,融化了她身上的龙血,难受的刺痒和粘稠感也随之消散。尼禄迅速地上浮,找到了自己留在岸上的衣服,在用魔力震开了身上的水后换上,拿出手机。
看到了来自路明非的一串电话记录。
怎么个事
她点开短信记录,想看看路明非到底想干嘛。随后她顿时了然了情况:路明非现在已经到了芝加哥站,正在等那辆没有时刻表的1000次快车。
于是她主动拨通了路明非的电话。
芝加哥火车站的长椅上,捧着一杯冰可乐和芬格尔闲聊的路明非发觉手机响了起来。
芬格尔就是刚才在他身后讨钱的饿死鬼,留着络腮胡子身上衣服又邋遢的芬格尔看起来活像是个乞丐,干的也的确是乞丐的活。然而他并不是乞丐,他和路明非一样是在等1000次快车的卡塞尔学院学生。
在此之前和卡塞尔有关的人,不论是尼禄、校长、叶胜……乃至于最不靠谱的古德里安,都给路明非一种很明确的“精英感”,唯独面前这位据说留级留了四年的老学长不同。尽管有着一个贵族般的名字,但芬格尔冯弗林斯却是一个留级留了四年,阶级一路下跌,如今身上只剩五美元的究极倒霉蛋。
看着好歹师出同门的份上,路明非给这位师兄买了一杯可乐和一个汉堡。而现在芬格尔正在毫无矜持可言地疯狂续杯可乐。
“你女友又打电话过来了”芬格尔扭头凑过来看。
路明非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还真不是。”
是刚才怎么都联系不上的尼禄。路明非接通电话,靠在耳边。
“已经到美国了”刚一接通,尼禄立刻发问,没给路明非先开口的机会。
“是啊,不过快车的事情……”
他之前打电话就是想问问车什么时候才能到。作为经验丰富的学长,芬格尔刚才已经解答过了这个问题:看阶级。阶级越高来的越快。
按理说路明非是最高的“s”级,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哪里s了,但车应该很快就到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