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英雄不容诋毁(2 / 2)

给她房子住,给她买衣服,逛街,还敢找男人。

他挽起袖子准备继续打,突然电话来了。

“……配合调查?凭什么?……我可是按时纳税,不明白配合什么。知道了。”

他看了一眼老实的周想迪,转身离开。临走时留下两个人看门。

等了许久不见他回来,周想迪惊恐的从二楼卫生间跳下去。虽然下面是草皮也崴了脚。

没拿手机没带钱,这些天没吃什么东西,一路跑到医院,找到了她的救命稻草。

如今邱总只是怀疑都能把她囚禁起来,如果发现不是他的孩子,她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

她好害怕。

……

翌日开庭,大头和莎莎身为受害人之一,因为身份特殊不出庭,暴雪作为原告,邱诗月是被告。

她一副痴呆的样子坐在被告席,全程由律师代为发言。

请证人上场环节,邱诗月低着头压抑嘴角,证人都死光了,还能有谁。

当看到周想迪出场那一刻,她的视线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

律师示意她收敛一点,可当周想迪把所有事情原原本本的交待后,律师傻眼了。

“这些你为什么不说,我们什么准备都没有。”

邱诗月再也按捺不住,拍桌子起身指着周想迪骂:“贱货,你出轨有什么资格指责我爸打你!”

“肃静!”法官维护秩序,“被告,你可以正常回答问题是吗?”

周想迪瑟缩着脖子:“我出轨,你有证据吗?”

邱诗月装也不装了,“她一派胡言,什么我让她干的,什么我收买她们给暴雪使绊子,她就是贪图我爸的钱,还出轨,还想栽赃陷害我!”

法官再次让她安静,拿出一个证据。

“被告,我们在你的手机里找到了几段音频。”

现场开始播放她手机里的音频,内容是平头最初敲诈邱诗月要钱,还有后来逼迫她给钱的录音。

邱诗月得意的看着周想迪,“听见了吗,就是你撒谎!”

证据法官都替她找好了,省事。

周想迪:“这些……我承认!但是她让我们使坏也是真的!”

双方争论不休,法官再次拿出证据。

“被告,我们同时在你的云盘里发现大量照片,可以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真实,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侵害名誉权,在网络平台上污蔑,造谣的行为,是否有异议?”

律所拍了一下邱诗月,让她不要说话,他开口道:“有异议,我们并没有说什么,可以看我当事人的账号,而且网络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谁都可以说话的。”

法官打断他说话:“针对被告律师的异议,本庭郑重申明:被告采用撤回,屏蔽消除等手段消灭对受害者的虚假言论,也属于侵权。

“律师执业需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五条,不得以‘言论自由’为名扭曲事实、践踏法律底线。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运动员以血汗为国争光,其名誉承载着国家荣誉与公众信任,绝非可肆意诋毁的对象。”

“现在本庭对本案作出如下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及第995条,自然人享有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

判决如下:

被告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全部不实信息;

于全国性媒体及社交平台首页发布致歉声明,持续不少于30日;

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本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就涉嫌诽谤罪部分进一步侦查。

“最后,本庭呼吁:英雄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戏谑!望此判决能警醒世人:在网络时代,理性表达须以尊重事实为前提,以法律为边界。任何人践踏他人尊严者,必受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