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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天命者万中无一,这丫头命好,他老爹平时最疼她,要是真把她杀了,令伏天辰暴怒,肯定会倾巢出动,跟我们火拼到底。”

伏天辰,正是影月部族的族长。

任真心意微动,一边扛着少女往前走,一边随口问道:“我常年闭关不出,对外界消息所知甚少。这个小姑娘叫啥名字,竟然这么厉害。”

轩辕大风走在前面,顺水推舟地说道:“伏天念。这小丫头虽然手段毒辣,却是个美人胚子,我建议你把她收为女奴,带在身边服侍你。”

“伏天辰、伏天念”任真心里嘀咕着,“看来伏天是影月部的姓氏,比姓影月、姓蝙蝠好听多了。”

他嘴上则感慨道:“你也知道,她手段毒辣,很难对付,我把她留在身边,她要是伺机毒害我,我岂非自寻死路”

他从不是精虫上脑的人,对伏天念并无淫念。

轩辕大风哈哈一笑,爽朗地道:“这还不容易,咱们轩辕部炼了不少青阳丹,专门用来驯服女奴隶。只要给她吃下这丹药,以后必须按时服解药,还不是任你摆布”

任真愕然。

他这才意识到,中原两朝的文明就够落后了,这荒族还要更落后,仍处于原始社会。九大部落之间,俘虏和买卖奴隶,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难怪轩辕大风劝他收女奴。

这时候,轩辕大风转过身来,从袖里取出一个小盒,坏笑道:“要两枚一起服用哦。”

第514章 神农大典

“两粒一粒的药力还不够么”

“蒙塔,你理解错了。这两粒药,是让你俩分别服用,服下以后,她必须每隔十天,就跟你交合一次,得到你的精华灌溉,她才能活下去,否则,她就会欲火焚身,没法压制平息,直到精力枯竭而死。”

任真这才明白,难怪刚才轩辕大风说任自己摆布,原来是这个意思。只要服下青阳丹,女奴就会沦为,再也离不开主人,只能乖乖服侍身旁。

荒族人以父系氏族群居,男性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女性被当作交配的工具,属于财产和附属品。因此,即使是轩辕大风这样忠实正直的人,也把征服女性当成天经地义的事,并不涉及伦理道德。

但任真是现代人,骨子里很难认同这种野蛮的社会风气。如果放在以前,他还是单身汉,跑出去寻花问柳,跟别的女子发生关系,这倒也无所谓,毕竟是生理需求,你情我愿的事。

然而,自从跟海棠表白定情后,他便一心一意,守着家里那只母老虎,不想、也不敢再对别的女子生出情欲,这是他对爱情的专一和忠诚。

更何况,如今海棠已有身孕,他绝不能在外面发生肉体出轨。要是放在现代,这种行为怕是会被喷成渣男,被全社会鄙弃。

这个伏天念,他不能上。不过,收她做个普通奴隶,还是可以的。

他微微皱眉,问道:“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我对这小妖精不感性趣。”

轩辕大风为难地道:“那就难办了。部落之间打仗时,俘获的奴隶一般是都是普通居民,像伏天念这种强者,太难控制,我们肯定当场杀死她,防止夜长梦多。除了青阳丹,别的办法难以生效。”

任真有些失望,走了一会儿,忽然灵光乍现,“你们轩辕部有没有养类似的蛊虫,能帮我控制住她”

他记起来了,荒族人最擅长养蛊,蛊虫种类千奇百怪,各有妙用。譬如曹春风,就是利用蛊虫操控着他,成功偷袭任天行。他既然来到蛊术的发源地,何不趁机接触一些相关信息,便于以后对付曹春风。

轩辕大风闻言,停下脚步看着他,眼神古怪,“我们轩辕部推崇箭法,从不屑于养蛊。就算是在整个荒川里,也只有空骨和赤蛇两部,才喜欢捣鼓那些小玩意,蒙塔怎么连这都不知道”

“额”

任真脸色微僵,意识到自己出破绽了。

临行前,他虽然专门咨询过牧云,也只是想起啥问啥,更关心战歌部的状况,不可能面面俱到,把所有日常性的知识全都补充齐全。

他以前想当然地认为,荒族人应该都会蛊术,便没打听这茬,没想到,巫蛊并非在荒川内广泛普及。如果只有空骨赤蛇两部养蛊,那么,曹春风大概就出生于这两座部落了

“不瞒大风叔,家里对我要求很严格,从小就把我关在山林里,对我进行秘密训练。从我懂事起,就没走出过部落,不跟外界打交道,也不关心这些小事。”

他反应很快,迅速搪塞过去。

夜色里,轩辕大风看不清他的表情变化,心思也没那么缜密,笑道:“即使你不说,我也猜得出,你是龙喉部专门为神农大典培养的秘密武器吧以蒙塔的年纪,竟能跻身准七境,这次龙喉部赢定了”

任真心里咯噔一亮,听懂其中的话意。神农大典,这是荒族九部最重要的活动,没有之一,不用他问,牧云肯定也会详细告诉他。

他讪笑道:“叔的眼光真毒辣既然如此,我也就不瞒你了,确实是这么回事。不过,今晚我被迫出手,在影月部面前暴露身份,此事一旦传扬出去,恐怕我也就当不成秘密武器了。”

轩辕大风面露歉意,“蒙塔,你的大恩我记在心里。我不是光说不练的假把式,你放心,这次祭典上,我们部的人只要碰上你,绝对会主动认输,不敢跟你动手”

任真骤凛,知道这句话的分量非常重,抱拳说道:“大风叔,你太客气了,一码归一码,到时若是遇上,咱们只管堂堂正正地较量,谁也不用让谁,免得惹旁人说闲话”

他心道,老子好不容易卖的人情,哪能便宜了龙喉部,你们得往死里打啊

轩辕大风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再多说,抬手指着前方尽头的亮光,说道:“看,那就我们轩辕部”

夜色已深。

影月部落的某座石屋里,火光仍然亮着。

烛火在脂油表面跳动,散发着昏黄而温暖的光辉。

堂屋正中间,族长伏天辰仰坐在竹椅上,紧靠椅背,闭着眼眸,眉宇间浮出某种痛苦又痛快的美妙情绪。他赤裸着上身,健硕肌肉呈现清晰的块状,表面道道伤疤醒目,成为这位部落最强者引以为傲的战功章。

呲溜呲溜的声音响起,其中还夹杂着婉转喘息声。

一名女子缠着丝袍,身姿曼妙火辣,正半跪在地上,将脑袋伏在族长胯间,上下晃动着,像是小鸡啄米一般,富有欢快的节奏。

烛光照在墙壁上,也随着欢快跳动起来。

伏天辰的眉头越皱越深,情绪迅速积蓄,身体不自觉地紧绷着,就像是一杆在烈焰中锻打火热的铁枪,绷得坚挺笔直。

当情绪即将畅快淋漓喷射而出的那一刻,前方那扇木门被猛然推开。

四五名族众闯了进来,浑身是血。

伏天辰身躯微颤,情绪瞬间爆发,豁然站起来,一脚将怔怔的女子踢飞,摔在墙壁上,然后瘫软在墙根。

他扫视着这几名族众,随手撩起面前的丝袍,缠在自己身上。

“我心情很差,不想听坏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