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的脸瞬间爆红,有些后悔昨天一遍又一遍的说不吃魏叔琬一粒米,不喝魏叔琬一滴水的话。
自己早就饿了,可又不好使唤自家二儿子去给自己找些吃的过来。
想到此处,不由瞪了一眼魏叔琬。
这臭小子,自己说不吃难道就真的不吃了吗?不知道放低身段求自己吃一口吗?好歹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不是?
把自己这个当爹的架在火上烤不说,还要时不时的添把柴,生怕不能将自己这个当爹的烤得嘎嘣脆是吧!
魏叔琬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自家爹身上,反而目光一直跟着孙思邈走。
自己看的医书里面的内容,如今还十分清晰地刻在脑中。
正巧看看孙思邈是怎么治病救人的,能多学一点是一点。
尤其是在这个缝合术并不发达的大唐,外伤的处理方法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了。
看着魏征手里拿着的小药瓶,里面装满了粉末,魏叔琬不由有些好奇。
“孙老前辈,这药瓶里面的药材都是什么?”
孙思邈微一挑眉,看向眼底带着满满求知光芒的魏叔琬。
哟呵!
随手丢给他一本医书,反倒给他丢出兴趣来了?
挺好挺好,就知道这小子有这方面的前途!
孙思邈一直觉得,学医靠天赋,而天赋的获取方式就是源源不断的求知欲和兴趣。
一旦对这样的事情有浓厚的兴趣和钻研想法了,天赋早晚都会出现。
看来,自己寻找的可以继承衣钵的人,已经出现了。
“回头再和你说,如今你只需要安安静静的看着便好。”
魏叔琬点头,轻迈脚步走到了孙思邈身边站定,近距离的看孙思邈处理伤势。
只是让魏叔琬没想到的是,程咬金的身上竟然遍布疤痕。
这还只是肚子上和胸前的,那后背上呢?腿上呢?是不是疤痕更多?
孙思邈从自己的药箱中取出了一小瓶酒,刚一打开,趴在床上的魏征和躺在榻上的程咬金不由都双眼冒光。
好酒!够烈!
魏叔琬挑眉,再看了看那装在瓶中的酒,不由缓缓摇头。
酒虽烈,闻着就很冲。可看着还不够透亮,想必酒精纯度不高。
这样的酒就算是能够消炎,只怕起到的效果也不是很好。
想想以前上学时,化学老师带着做实验似乎讲过提纯酒的方法。等什么时候有时间了,自己得买一些装置研究一下。
孙思邈看着一旁镇定的魏叔琬,见他没有露出任何厌恶和害怕的情绪,嘴角的笑意再度勾起。
好小子!是个胆子大的。比起那些只会摇头晃脑,连只鸡都不敢杀的文人强太多了!
可怜魏征还在想着怎么能在儿子面前不丢人,不被自家儿子耻笑自己的流口水行径。
却不知另外两个老男人,如今正当着他的面,忙着将自家儿子拐成他们的。